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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 著录日期   2017-12-07
文  号   
名  称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崇左市环保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8月3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我局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巡察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以来,局党组采取“固定党日+”、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组织班子和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以及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时传达市委、市纪委关于巡视的动员讲话,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局上下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的过程、作为巡察整改的核心和主线,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正视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紧抓不放,一改到底,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建立整改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9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是对我局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有力促进,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我局全体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我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局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阮高利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蒙亚东,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小龙、陆海威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谋思路、定方向、想办法、督进展。党组成员、各科(室)和直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突出落实好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传达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深挖根源、深刻反思,逐条逐项研究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组织各责任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集中精力抓整改落实。成立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把问题整改到位。9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阮高利主持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我局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严肃整改纪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坚决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立行立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
      局党组要求,各整改责任科室要深刻把握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的实质,认真剖析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找准症结,提高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措施、有成效、有结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立行立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违规案件,组织观看《巡视利剑》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狠抓“两个责任”不放松。坚持强化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深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学习研究理解,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局党组把方向、抓落实的能力,局党组的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增强。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制度》等,明确和细化了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抓落实,将“两学一做”、“固定党日+”等各项组织活动制度化,长期化,扎实开展“固定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全体党员的党员意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和分组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学习。扎实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按照年初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9月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阮高利组织对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直属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部分班子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谈话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党的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展开,达到了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的效果。
      2.针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
      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为党建工作增添活力。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2017年下半年党建工作目标,要求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经常性分析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及时发现苗子,积极进行培养,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对党的性质、宗旨、目标、理想的教育,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做好思想入党的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包括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评价和各种先锋模范活动;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大比武、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并在活动中加任务,压担子,争荣誉等。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抓好抓实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得到认真有效的开展。截至11月中旬,我局今年新确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2名列为发展对象。
      3.针对“不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的问题。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贯彻中组部《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树立“重品行、重奉献、重基层、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为干部成才搭建平台,构建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的干部人才建设格局,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用在重要岗位上。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识别干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任免程序和纪律要求。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及程序。制定并印发了《365bet官网赌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聘用人员的聘用权限、原则、资格条件、程序和考核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聘用人员管理。
      4.针对“对县(市、区)环保局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责任缺失”的问题。
      认真吸取环保系统9名同志因违纪违规或履职不到位被处分和诫勉的深刻教训,结合环保垂管改革,加大对县级环保部门及直属单位人、财、物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业务检查指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监督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市、县级工作协调联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明确纪律要求和责任。
      (二)关于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支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2013年~2014年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一是对仍在本单位工作的经手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规定凡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公款购买土特产,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将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立即组织局办公室和财务室对2014年以来的经费开支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按照规定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对未及时完善手续的,在纪律允许范围内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要求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严禁利用上级检查等时机赠送礼品,进一步健全、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2.针对“物品采购内部程序不完善,存在采购管理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把关,强化审计监督,落实专人对采购审批、支付、验收等环节进行审查,缺一不可,堵塞采购程序和管理上的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局《财务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物品采购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建立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并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完善相关采购手续。
      3.针对“工程基建项目审批手续、施工不规范,超预算不按正常程序报批”的问题。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原因,目前正与原监理单位的接管单位进行协调,待出具监理报告后组织项目验收,完善相关手续。
      我局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结合环保业务工作安排,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自纠,自觉查找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下一步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巡回检查活动,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工作,让党员干部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四风”问题,树立风清气正的环保形象。深入排查规避中央八项规定变通搞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问题的排查,分类拉单,做到明查秋毫。发动群众监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查处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小问题一律不忽视、不回避,及时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以实际行动让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三)关于干部培养使用不到位,影响环保事业发展的问题。
      1.针对“中层干部配备缺口大”的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培养和配备。针对环保系统垂管改革人事冻结,全市环保系统两年多未调整使用干部的实际,局党组多次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进行沟通争取并获得同意进行人事调整。2017年6月1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动议进行干部调整。6月23日,9月8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支队和监测站干部进行调整,并按照程序报市编制办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目前,局机关和支队人员调整计划已获得市编办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同意,正按照计划推进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前期工作。坚持合理配备人员,积极引进、招录优秀人才。今年,我局申请4个事业单位名额用于引进优秀人才,申请6个名额用于公务员招考,3名硕士研究生引进人才和6名新招录公务员已经全部到位,极大地充实和改善了我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知识水平。
      2.针对“干部岗位交流力度不足”的问题。
      加强现任干部任职情况摸底,对符合交流任职的同志进行岗位交流,并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时向环境保护厅和市编办递交了用编申请,严格按照干部交流任职的有关规定,按岗按编合理配备人员,9月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管理科、辐射科、环科所3名干部进行轮岗。
       3.针对“干部培养任用力度不够”的问题。
      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通过压担子、交任务、传帮带等方式,发现、锻炼、培养年轻优秀人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时向环境保护厅和市编办递交了用编申请,及时招考录用年轻优秀人员进入环保队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调整任用力度,大胆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现已向环境保护厅、市编办申请用编,根据批复,严格按照程序提拔使用4名同志,相关情况已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四)对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不严”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从严落实干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责任,局党组书记主动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和加强干部日常监管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和局领导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健全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干部人事和组织纪律管理制度》和《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干部日常履职状态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各项制度机制规范化落实。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采取“干部监督进课堂”等方式,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列为各类会议、培训的必有内容。加强警示教育,提醒和教育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定,筑牢思想防线。严肃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针对“少数干部职工与局领导关系淡漠”的问题。
      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深入科室、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与干部职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上的疑难问题,增进工作友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局领导带头主动参与,与干部职工加强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定期谈心作为一项制度落实并严格执行,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五)关于在落实市委市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方面办法不多、参谋不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职责。4月26日,以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崇左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党委、政府以及环保、发改、工信、国土、水利、林业、公安等40多个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逐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了《崇左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四级环境监管网格,明确了各级网格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
      2.针对“对重金属污染治理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扶绥县、大新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大新县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日的临时废水处理站和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日的永久废水处理站,并对矿区4.5万立方米的采空区进行填充。项目自2016年3月17日实施保护性施工,目前,废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建成,大部分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完毕;填充采空区3.3万立方米,占73.3%。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为4.2013万立方米废石尾矿胶凝回填和矿区治理段600米河道治理。截至目前,累计清挖废石尾矿量2.7万立方米,固化回填废石尾矿渣2.6万立方米;着手开展了河道清理前期工作,已铺设导流管,建设围堰,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市委巡察组关于项目推进的有关要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副局长陆海威带污控科、管理科相关人员,于9月13日到扶绥县渌井铅锌矿、大新县铅锌矿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与扶绥县、大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工程进度规划和监管指导措施办法,以确保2017年底完成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监督管理。针对大新县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石问题,印发实施了《崇左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反馈崇左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崇左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大新县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石问题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大新县也制定印发了详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保护区内“三不留一毁闭”的工作要求,指导大新县关闭保护区内的5个违法采石场,并于今年3月底已完成植物种植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经过调查核实后,大新县已对大新县7名时任分管领导及7名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审查;对大新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和林业局及其他单位3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该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和恩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保护区监管。7月17~24日,我局会同市林业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对弄岗、白头叶猴、恩城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排查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工作建议。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的部署,积极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调查核实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整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坚持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五巡查组的巡察反馈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制度并纳入本局管理制度汇编并抓好落实,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更加自觉地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坚持“两手抓”。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与当前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7836108;邮政信箱:崇左市友谊大道城南八路10号A603办公室;邮政编码:532200;电子邮箱:hbj7836108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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